讨男子和补婚
居住在贡山等地的怒族,有一种"讨男子"的习俗,实际上就是结婚以后,丈夫到妻子家去住。作为丈夫来说,把妻子娶到自己家来,或是自己"嫁"到妻子家去似乎没有太大的区别。如果他被"讨"到妻子家,在经济、社会生活方面的地位仍是平等的,无需改变自己的姓氏,孩子的起名也不必随女家。在寨子和社会上都不会有人歧视或嘲笑他。
"补婚"是指有的夫妻在结婚时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,没有能力举行像样的婚礼。但经过不懈的努力,家庭的经济情况好转,有能力办婚礼了,就来重新补办一次。怒族认为,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,应该热烈隆重,否则就会留下终身的缺憾。所以有的夫妻已结婚多年,甚至已经生儿育女了,一旦条件许可,就一定要按规矩补办一次婚礼。不管谁家办这样的喜事,寨子里的人不用邀请,都会带着酒、粮食或柴火前来祝贺。
"补婚"一般在女方家举行。届时,两家的直系亲属都要前来参加。他们请人帮忙,把两大桶自家酿制的咕都酒、一口肥猪、一双筷子、一对碗和一对竹箩送到妻子娘家。而他们夫妻要一个拎一坛青棵酒,另一人捧一罐苦养酒敬送给妻子的父母。老人接过酒后,要回送他们每人一碗酒,以表示祝贺。
"补婚"也缺不了青年人,他们主要是来帮忙的,比如说招呼来客,端茶敬酒等。这顿在娘家举办的婚宴,按规矩是由补婚的夫妇来主办的,大家举杯痛饮,饭后人们载歌载舞,直到第二天黎明,其热闹程度,丝毫也不比那些新婚夫妻的婚礼差。
第二天,补婚的夫妇要回自己的家了,娘家人和亲戚要向他们赠送竹箩、簸箕等生产生活用具,以及猪、羊、鸡等,祝贺他们的婚姻美满幸福。
关于"补婚",民间流传着一个古老的故事:有一个叫阿宋的小伙子,因家境贫穷,二十多岁了还没有说上一个媳妇。
村里有一个长得美若天仙的姑娘名叫妮太,偷偷爱上了阿宋,两人海誓山盟,定下了婚事。
可是阿宋实在是无力筹足彩礼,他和妮太一愁莫展,婚事就这样搁了下来,而且一拖就是几年。
有一天,妮太对阿宋说: "只要你每天送一背柴到我家,说不定会得到我父母的同意"。已经有些绝望的阿宋顿时精神一振,因为他别的东西没有,却有一副好身骨和一般砍柴打猎种地的好本事。从此,每天早上妮太家开门的时候,就会看到放在那里的一大背柴。
人心都是肉长的,妮太的父母明白阿宋和女儿的心思,他们也喜欢小伙子的勤劳和善良。相信跟上他,自家的姑娘不会吃亏。于是便免了彩礼,把女儿送到小伙子家,成全了这门亲事。
结婚之后,小俩口男耕女织,勤俭持家,家境也渐渐好起来了。为了报答妮太父母的恩情,他俩商量以后,择吉日给老人送去了一口猪、两桶酒。当晚,还请来了双方的亲戚和寨子里的乡邻,在妮太家补办了隆重的婚礼。
从此,怒族人就有"补婚"的习俗。